45岁的王庚是天津蓟县人。前不久的一天,王庚酒后骑摩托车带着妻子回家,结果车翻到1米多深的沟里。当时,王妻刘某受伤较轻,王庚也还能够行走。过路的行人找了一辆面包车送他们去医院。途中,王庚感觉颈部疼痛,让妻子给他按摩,他自己也随意扭动脖子。到县医院后,经CT检查发现,王庚颈骨骨折、脱位,伴脊髓完全损伤。县医院迅速将其送到解放军304医院抢救。
在手术后的几天里,由于高位截瘫导致呼吸肌麻痹,王庚先后四次发生呼吸、心跳骤停。虽然他终于脱离了死亡,但是却留下了终身的残疾:膝盖以下没有知觉,无法行走。医生说造成这种情况是由于王庚本人及周围的人缺乏救护知识,使其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,因按摩和扭动脖子而遭受“二次损伤”。
(《中国医药报》2001.2.4)